70%以上的头颈部恶性肿瘤在其治疗过程中需放射治疗的介入。但是一直以来,放疗造成的腮腺功能受损,导致的口干、口腔疾患是头颈部恶性肿瘤放疗最常见的并发症,严重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
头颈部解剖结构复杂,包括眼球、晶体、视神经、视交叉、垂体、脑干、脊髓、腮腺等诸多重要器官和组织。
腮腺分泌约60%~65%的口腔唾液,它对X射线非常敏感。当照射剂量在10~15戈瑞(Gy)时,唾液分泌就明显减少;当照射剂量高于40~50Gy时,可造成腮腺永久性的功能损伤,导致严重的口干、口腔黏膜溃疡等口腔疾患。
由于头颈部肿瘤靶区与其周边危及的器官和组织错综交织,传统的二维放疗和三维适形放疗基本上实现不了保存腮腺功能的目的,在肿瘤靶区处方剂量接近70Gy时,腮腺平均剂量即超过40~50Gy。
现在有了调强放射治疗,可以实现“保腮”的目的。
所谓适形调强放射治疗,是指利用各种物理手段,根据肿瘤靶区的形状,通过调节和控制X射线在照射野内的强度分布,产生不同剂量梯度,对肿瘤靶区给予致死性的高剂量照射,而对肿瘤周围正常组织控制在耐受剂量以下的一种放射治疗技术。首先,是对肿瘤靶区达到三维适形的照射;其次,是使肿瘤靶区和邻近敏感器官可以获得照射剂量强度的调节。其追求的目标是尽可能提高放疗的增益比,即最大限度地将放射线剂量集中到肿瘤病灶内,而使周围正常组织和器官少受放射治疗的损害。
头颈部恶性肿瘤的调强放射治疗能够提高靶区剂量,同时减少周边临近重要器官的照射剂量,尤其能够保存大部分腮腺功能。临床研究显示,当腮腺受照射平均剂量小于26Gy时,有望保存大部分腮腺功能。
所以,头颈部恶性肿瘤的调强放疗也被称为“保腮放疗”。降低腮腺受照射剂量和保存腮腺功能是其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有研究证实,鼻咽癌是头颈部肿瘤中最适宜应用调强放射治疗的恶性肿瘤。鼻咽癌也是一种放疗可以治愈的肿瘤,其5年生存率可达70%以上。
头颈部恶性肿瘤放疗注意事项:
放疗前注意事项:
1.诊断明确,包括病理、CT、MRI,甚至PET/CT影像学检查。
2.口腔处理。洁齿,处理龋齿、残根,拆除金属齿冠,待拔牙创面愈合后才能开始放疗。
3.戒烟酒。
4.不吃烟熏、腌制食品。
5.育龄妇女问清月经史,如合并妊娠,需终止妊娠后再放疗。
6.做好个人卫生,剪短头发。
放疗中注意事项:
1.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
2.注意口腔卫生,用含氟牙膏刷牙。口腔黏膜反应较剧烈影响进食时,可给予输液及相关对症治疗。
3.保护射野皮肤勿受理化刺激,防晒,保持干燥,尽可能不碰水,放疗后可涂搽专用的放射防护药膏(放疗前6小时禁用)。
放疗后注意事项:
1.定期复查复查时间可根据医嘱,原则上第1~2年建议每1~2个月复查1次,第3年后每年复查1~2次。
2.防治感冒及头颈部感染以免诱发颈部急性蜂窝组织炎,如出现局部红肿,可去医院对症治疗。
3.注意口腔卫生放疗后2~3年内勿拔牙,必须拔除时,一定要告知口腔科医生有面颈部肿瘤放疗史。
4.保护射野皮肤免受理化刺激防晒,保持干燥。
5.已婚妇女3年后再考虑生育。
6.加强营养,生活规律,精神愉快
放疗后2~6个月出现放疗区域放射性水肿属正常现象,但若出现呼吸困难应及时去医院急诊就诊,请医生紧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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